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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郎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出国旅拍服务违约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也给广大服务提供方敲响了依法履约的警钟。
张先生与女友满心欢喜计划出国旅游,为了记录美好瞬间,他们在网上找到了黄某经营的旅拍服务,并预付了部分定金,满心期待一场浪漫的异国之旅。张先生按行程有条不紊地预定好了机票、住宿等,万事俱备,只等出发。
然而,就在出发前一天,黄某却突然致电张先生,告知一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由于其安排在当地提供旅拍服务的工作人员缺乏相应资质,被相关部门限制作业,无法按约提供旅拍服务,这意味着张先生精心筹备的旅拍计划将化为泡影。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张先生陷入困境,不仅前期投入的机票、住宿等费用面临损失,期待已久的美好旅拍体验也将化为乌有。张先生认为,自己是基于对黄某的信任才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黄某理应对此负责。
于是要求黄某承担全部损失,并给予相应赔偿。黄某却觉得十分委屈,辩称这并非自己主观故意违约,当地工作人员资质问题属于意外状况,不愿承担如此高额的赔偿费用。双方僵持不下,张先生无奈之下将黄某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矛盾焦点明确,且案件事实较为清晰,为及时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黄某耐心释明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黄某虽非主观恶意违约,但未能如约提供服务已是既定事实,不能以意外为由推脱责任。另一方面,法官也安抚张先生情绪,引导其理性看待赔偿诉求,在法律框架内合理计算损失范围。
经过法官数小时的释法明理、权衡利弊,双方当事人逐渐冷静下来。黄某认识到自身违约行为给张先生造成的切实困扰,最终同意承担违约责任,愿意退还定金,并对张先生的损失给予合理赔偿。张先生也对黄某的经营难处表示理解,接受了调解方案,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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